HR知识整理:女员工自愿放弃产假,公司是否需要给你额外补贴?
【案例】
女员工休产假期间,本人自愿申请,放弃应休的产假,提前回公司上班,除正常的发放工资外,公司是否需要支付额外的费用?如生育津贴,加班费?
【解析】
在此员工享受生育津贴的前提下,我们知道:产假是国家赋予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女职工正常的休假权利,企业和个人均无权剥夺。
1,如因企业的业务需要通知产假内员工前来上班,在确保员工身体良好的状况下,公司必须按正常上班支付工资。
2,如是员工自行前来上班,企业可和员工事先约定好,可补工资差额(正常工资比生育津贴多的那部分),也可适当补助;当然员工自愿不要任何形式的差额或补助,按照产假只领取生育津贴的话,法律并不反对。
建议企业从人性化的角度出发,尽可能避免员工产假内来上班;如同意员工自愿上班,在工作量、工作时间上都要尽可能给予照顾,并给予一定金额的补助。
【i背调建议】
1、依据《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》的规定“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,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,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;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,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”。
如企业为员工购买了社保,则员工在产期上班不仅可领取工资,同时还可以领取生育津贴(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);如果企业未为员工购买社保,企业需支付工资+生育津贴(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)。这个仅从法律角度上来说,一般企业在实操中可能会有不同的做法。
2、特别提示:如员工坚持工作,在工作量、休息时间上需特殊照顾;并且不能让其从事法律规定的禁忌劳动,否则将承担较严重的法律后果。